创新转化的三个维度 | 数智之道

高杰2023-11-18 12:04

高杰/文 创新是国家发展与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而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转化从某种程度上是科技创新、全面创新发展的“最后一公里”。

促进创新转化与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是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期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环节。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背景下的中国创新转化,既有世界各国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发展理论实践的内涵,更应有基于自己国情,中国特色的创新转化与全链条发展、创新文化培育建设的时代内涵。

从专利转化到创新转化

10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随后10月中下旬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该方案对我国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作出了专项部署。在“十四五”发展的开局之年,2021年的9月与10月,我国陆续出台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为未来中长时期的创新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以及“十四五”时期的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转化进行了顶层设计与部署规划。今年10月《方案》的制定,标志着国家近三年为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专利转化运用等方面继续加强专项部署、专项行动,以提质增效实现创新转化、科技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

10月31日,国务院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进行第四次专题学习;李强总理在听取讲座和交流发言后指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1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专利申请和审查制度,提升我国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与有关国际条约的衔接,着力发挥专利法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新产业新赛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从10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专利转化方案,以及10月31日,国务院的第四次专题学习,再到11月3日的专利法修正,可以看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国务院已就专利与知识产权相关主题召开了三次会议,诸多媒体与专家认为中国即将迎来专利转化与保护、创新生态体系建设的黄金时期。

随着《方案》与各项政策规划的制定、修正与实施,当前我国从提升专利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优化市场服务,培育良好生态,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切实将专利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强大动能,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利用好这一有利契机,从专利转化入手逐步实现全链条高质量的创新转化,对于我国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加快建设科技强过,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行动,构建健康良好的创新生态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这其中都离不开全链条高质量的创新转化。在新时期,如何理解创新转化?

创新转化内涵的三个维度

创新转化的第一个中微观维度就是专利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来源于长久以来学界研究、政治经济组织理论实践层面对于“创新”指标体系、科技评估体系的构建;很多专家学者、业界人士多以专利、科技成果、科研产出、R&D投入等变量或指标来昭示“创新”质量与发展情况,因此,某个区域或组织单位的专利转化、科技成果转化很多时候从中微观维度被用来指代创新转化的情况。

在“创新转化”逐渐涌现与内涵拓展之前,专利转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转化在很多场域情境下是有着较多交集或相互混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严格意义上来说,科技成果的内涵包含了专利,而创新转化的广义内涵包括了专利转化、科技成果转化,但在创新转化被广泛应用之前、或在某些特定场域情境之下,专利转化、科技成果转化可作为创新转化的主要内涵,创新转化也可主要指代专利转化或科技成果转化。例如,山东大学乔岳教授在中国如何构建全球科创中心的专家表述中认为,政府、高水平研究机构、创新企业、金融机构、创新转化服务机构等,均是构建全球科创中心的关键要素,这里的“创新转化”与通常意义上的“科技成果转化”就有着很大交集。

从创新理论与实践的维度来看,“创新转化”的中观维度内涵可从专利转化、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进一步提升与拓展,将“转化”的定位置于科技创新、全面创新的理论实践与转化发展的全链条之中。

学理上,科技成果转化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创新转化”才是“成果转化”更为本质性的表达;因此,创新转化主要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及试验发展的各个环节上,通过一系列创新活动,使创新成果转化为新的技术、产品、工艺、材料或者系统,并实际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积极的经济与社会效果的过程。这个表述与研究将“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进一步拓展与升华,并与熊彼特之前对于“创新是建立新的生产函数、实现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要素组合”的主张与论述一脉相承,从科技创新的各阶段各环节及其相互关系可见,无论是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从应用研究到技术开发(实验发展),还是从技术开发到应用推广,所有转化环节成功跨越的本质都是不断进行“从创新到转化”的过程;创新转化能够始终贯穿创新的实践发展过程之中,前一阶段的创新成果是后续创新转化的基础和条件,如此不断演进跃迁,从而成就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就新历史时期的中国发展来说,创新转化是知识产权强国与科技现代化的助推器,对于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意义非凡。

纳入创新文化维度,“创新转化”的宏观内涵可从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创新理论实践内涵进一步拓展,将传统意义上的科技创新、企业创新、全面创新文化,以及新时期中国引领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文化建设理念内涵囊括进来。即创新转化在新时期中国的文化内涵,既包括创新理论实践层面的创新文化,也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发展时期对于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文化内涵。

因此,探索中国创新转化时代内涵的三个维度,从中微观维度来说,侧重在专利转化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层面;进一步拓展升华,从中观的创新理论实践维度来说,符合当下时代内涵,创新转化贯穿了整个创新发展与转化实践的全过程,通过不断的转化、循环、演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从宏观维度来说,纳入创新文化内涵,创新转化还包括了对于创新文化的传承、创新与转化,特别是对于新时代中国来说,如何将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坚持“两个结合”,实现创新文化培育与创新转化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者的思考命题与时代使命。

近年来,中国很多高校与科研院所也在不断加强创新转化理论研究、实践推进与国际合作,试图探索创新转化的新时代内涵与中国方案。根据2023年5月,中关村国际技术交易大会发布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2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已进入平稳发展与有序增长阶段;近5年来,有33所高校连续上榜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前50强,其中,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连续5年位居全国前两名,总额破百亿。很多高校都设立了专门从事创新转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的研究机构或专属部门,例如清华大学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的清华大学技术转移研究院,成立于2014年,主要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应的专利权、著作权、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山东大学国际创新转化学院作为山东大学直属教学科研单位,成立于2017年,与剑桥大学开展创新转化体系合作,开展创新转化的学理研究、培养国家所急需的创新转化人才、建设创新转化的示范性实践平台,是国内从事创新转化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代表性研究机构。

探索中国创新转化的时代内涵,做好创新转化相关理论构建与实践工作,需要有为政府、创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转化服务机构等创新生态系统的多元主体合作共赢、互利共生与协同创新,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开放包容有活力的创新驱动发展。

(作者系山东大学国际创新转化学院副教授,MBA/IMBA导师,管理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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