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事调解年度报告:我国多元化的商事调解组织体系已初步形成

郑淯心2024-01-06 00:06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郑淯心 1月5日,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发布《中国商事调解年度报告(2022-2023)》(以下简称“报告”)。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执行副主席蔡晨风介绍,这是我国第一份体系化阐释中国商事调解发展情况的全面型报告,填补了国内空白。

蔡晨风介绍,当前,商事调解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商事调解的发展水平也已成为全球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指标,2022年世界银行推出新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将“商事调解”列为其中一项重要评估指标。

蔡晨风称,2022-2023年,中国商事调解发展较为迅速,且取得很多实质性突破。我国商事调解的组织数量日益增多,商事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商事调解的社会影响逐步提升。从商事调解组织公开数据来看,以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为例,2020至2022年商事调解案件数量不断增长,2023年,中国贸促会调解系统共受理商事调解案件12509件,较去年同比增长31.3%,标的额为人民币105.3亿元,全年受理涉外商事调解案件1273件,占案件总数10.18%。从地方受案量来看,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司法局公布的商事调解工作数据显示,深圳市2022年商事调解案件总数达到6895件,相比2021年的2073件增长了232.44%,其中调解成功的案件数量也从2021年的334件增长至2022年的1271件。 

报告显示,我国多元化的商事调解组织体系已初步形成,主要有商会、行业协会和仲裁机构设置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或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截至2023年9月1日,国内已经登记设立约223家独立第三方商事调解组织。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称,尽管我国商事调解发展迅速,但实践中依然面临着亟待加以解决的问题。首先,商事调解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缺乏商事调解专门立法,商事调解发展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引和实践规范;其次,商事调解机构的竞争力有待提升,新近成立的商事调解组织在组织架构、规则设计、人员构成、机制运行、宣传推广等诸多方面还不够完善,存在案件受理数量较少、业务分布范围小、国际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市场化收费较难等问题;第三,调解员队伍能力和水平有待强化,需要培养专门的商事调解人才;最后是社会对商事调解的认可度有待提升,国内商事调解的市场化氛围还有待提升。

为促进我国商事调解发展,报告提出五方面建议:一是加强商事调解顶层设计,积极推动将商事调解立法纳入中国立法规划,推动制定完善商事调解相关法律和规范;二是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打造国际商事调解的“中国品牌”;三是打造国际化专业化高素质的商事调解员队伍;四是推动商事调解国际化交流合作,构建多层次政府间国际商事调解交流机制,支持国内商事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商事调解规则制定和国际商事调解活动,建立国际商事纠纷联合调解机制,为国际商事争端多元化解机制的构建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五是大力宣传商事调解理念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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