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持有人才优粤卡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本市最高额度的5倍

蓝筹地产2024-02-26 18:39

据“江门公积金”发布消息,广东江门市近日实施4项公积金新政策。其中包括,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职工家庭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但贷款已结清、当地无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标准。

新政提到,对持有人才优粤卡的人才实施优惠政策。贷款方面,在江门市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适度提高。

其中,持有人才优粤卡A卡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5倍;持有人才优粤卡B卡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该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放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发放,无需参与轮候放款。

此外,根据新规,职工在江门市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一个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该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8万元,两个人或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该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6万元。即,两个人共同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的,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可达76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6万元。

调整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期限。竣工时间在10年以上、30年(含)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评估价与交易价格较高者的35%;竣工时间在30年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评估价与交易价格较高者的45%。竣工时间在10年以上的,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且贷款年限和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相比调整前,政策调整后购买竣工时间在20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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