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侯县试行房票安置政策

蓝筹地产2024-08-04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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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福州市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闽侯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主要针对已签订补偿协议但未安置或部分未安置的被征收人,以及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批准实行房票安置的房屋征收项目的被征收人。

房票安置是指将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权益货币量化后,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其在政府筹集的“房源超市”内购买商品房。房票使用期限为24个月,超出有效期的票面金额将被冻结。此外,房票可按金额分割转让给一人或多人,但不允许二次转让。项目还提供了奖励和优惠政策,如12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免收安置房上市交易差价款等。

此次公示的发布,意味着闽侯县侯官大道(上街新峰段)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将成为首个试行房票安置的项目。该项目计划征迁面积约7.8万平方米,将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房票安置等三种安置方式,以加快推动片区建设,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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