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误导,瑞众人寿一支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行政处罚

经观保险2024-11-14 10:19

11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因销售误导,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被处以6万元罚款;时任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银保部督训史梦蝶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据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获批开业,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一家国有制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公司主要股东为九州启航(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4年9月底,该公司总保费2023.5亿元。

相关资料显示,保险销售误导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业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的方式,对保险产品的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的行为。销售误导行为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针对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监管机构不断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力度,联动相关单位齐抓共管,有力整治突破道德底线、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不盲目跟风、不随意委托、不轻信“代理退保”“代理维权”,谨防销售误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