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报名按钮进行报名,不报名可关闭
退出 激活卡 电子版 购物车 注册 登录
用户名登录/手机号登录
还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
-
2025-07-06 20:31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自2025年8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意见》指出,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坚持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将建设单位责任与群众利益相分开,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要明确负面清单,守牢政策底线,严禁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合法化,严禁将按正常报建手续办理的项目通过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对“小产权房”、违反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设等情形,一律不得登记。
总编对话|从中国走向世界——对话松下电器中国东北亚公司总裁CEO木下步
聚焦主业 提升品牌:恒安集团接班人的长期主义理想
希捷科技全球执行副总裁暨首席商务官郑万成:未来五年,中国将成为全球生成数据最多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