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7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因“客户授信额度管控不到位、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合作业务管理未尽职、数据质量存在缺陷、关联交易管理不审慎”,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罚款165万元。此外,时任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部副总经理张洋因“合作业务管理未尽职”,以及时任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郑翔翔因“数据质量存在缺陷”,同时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警告。(编辑 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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