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海南自贸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新办法发布

经观智讯2025-08-19 14:35

经济观察网 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8月1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提出,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享受优惠政策应满足下列条件:(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可计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居住天数,但实际居住天数不得少于90天;(二)属于海南省各级具有人才认定权限的部门单位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