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9月22日,据“北京市场监督”微信公众号消息,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问题,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要求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告诫书提出:1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实行价费分离。2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显著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倡导服务费计价单位与充电电费计价单位(度)保持一致,便于消费者计算。3单次充电结束后,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向用户推送计费模式、充电时长、收费金额等信息,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