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境外已上市药品获批前商业规模批次产品进口有关事宜的公告》

经观智讯2025-10-01 03:58

经济观察网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境外已上市药品获批前商业规模批次产品进口有关事宜的公告》,其中提出,境外已上市药品在我国获批上市(含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取得补充申请批准证明文件,下同)后,对符合要求的获批前商业规模批次产品,允许进口并上市销售。

相关产品应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一)原研药品或者改良型药品。(二)《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列明的药品。(三)适应症包括《罕见病目录》列明疾病的药品。(四)在我国获批上市前,按照《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获准临时进口的药品。(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适用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在我国获批上市的药品。(六)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