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商务部今天发布2025年第75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11月18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继续按照商务部2020年第47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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