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6日,深圳证监局针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三家机构及其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发出警示函,指出其在审计美尚生态、长方集团和昌红科技等上市公司的年报过程中存在多项执业质量问题。
这些违规行为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判断错误、函证程序执行不力、股份支付会计处理依据不足以及审计底稿缺失等,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此次监管举措发生在证监会于1月5日召开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跨部门工作推进座谈会之后。会上通报了2024年以来查办的159起财务造假案件,并重申“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监管方向。
深圳证监局迅速采取行动,显示出市场对审计执业质量和监管重点变化的高度关注。监管决定书详细列出了三家机构的具体问题,揭示了当前审计实践中存在的系统性薄弱环节。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昌红科技2023年年报时,未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反映出在面对非常规交易时可能缺乏足够的职业怀疑态度和穿透核查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长方集团2020年年报时,未有效执行风险评估程序,对子公司重要销售合同的内部控制未予充分关注和测试,函证程序也存在缺陷。
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美尚生态2021年及2022年年报时,未能准确判断公司是否拥有对某一主体的控制权并应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暴露出核心会计原则应用上的重大专业胜任能力缺陷。
监管决定书将这些行为与具体的法规条款相对应,明确指出三家机构的违规行为均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的核心要求,如保持职业怀疑、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等。
最终,这些行为被认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为会计师事务所设定的法定义务,深圳证监局据此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的执法行动与更高层的监管动向形成协同效应,共同构建了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2026年1月5日,证监会主席吴清主持的跨部门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合力惩治第三方配合造假、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此次会议将中介机构责任置于整个监管体系的核心位置。这传递出明确信号:监管机构正通过常态化执法,将高层确定的“压实责任”原则转化为具体案例。
行政监管措施与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手段共同构成了立体化的责任追究网络,旨在从源头上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审计机构已成为这一网络中的关键节点。
三份警示函共同指向一个核心问题:在注册制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审计行业能否真正履行“看门人”的实质责任。当头部和区域机构接连暴露基础审计程序和核心会计判断上的缺陷,这已不仅仅是个别案例的问题,而是行业整体执业标准与市场新要求之间的系统性差距。
监管的持续加压,实质是通过对个案的问责推动行业完成从“形式合规”到“实质有效”的转型。审计报告的价值必须根植于其发现风险、验证商业实质的能力,而非仅具鉴证形式。
这一过程是对资本市场信息质量基础的加固,其成效将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与市场长期信心的建立。每一次对审计责任的界定,都是在为市场运行的制度基石增添承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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