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经济观察报-经济观察网 近日,国家医保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起医药咨询服务企业涉嫌商业贿赂的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案涉及上海海怡莱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海怡莱公司”)与上海泓健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健医药公司”)之间的合作,暴露出药品推广过程中存在的不正当利益输送问题。
2023年1月,海怡莱公司与泓健医药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信息服务协议,负责其产品“达肝素钠注射液”(商品名:万脉宁)在上海地区的市场推广和信息服务工作。作为一家专注于药品营销策划的企业,海怡莱公司的主要职责包括与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对接、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数据、组织学术交流活动、拜访医生并撰写相关报告等。
为争取该业务,海怡莱公司承诺将通过其推广服务提升万脉宁在当地的销售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该公司销售人员袁某某为了促使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的生殖免疫科医生顾某增加处方量,向其提供额外报酬。据调查,袁某某在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四次支付共计35,046元的好处费,而在此期间,顾某共开具了18,275支万脉宁。相应地,海怡莱公司从泓健医药公司获得的年度市场推广服务收入为868,677元。
经上海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海怡莱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依法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上海市药事所依据相关规定启动对配送企业的信用评价程序,并进一步追溯至生产企业——河北常山生化药业公司,即A股上市公司常山药业(300255.SZ)。作为国内少数具备完整肝素产业链的企业之一,常山药业近年来持续加大达肝素钠注射液的市场推广力度,该产品年销售额超过1.7亿元,但在2024年因价格下调,销售收入基本与前一年持平。
国家医保局指出,此类商业贿赂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环境,并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在本案中,受贿医生并非基于临床需求和药物疗效作出处方决定,而是受到高额回扣的驱使,反映出药品流通环节中普遍存在的虚增销售费用现象。这些不当所得并未用于产品创新或质量提升,反而成为破坏市场秩序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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