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中能电气因历史违规事项被监管,主要涉及两起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事件。
违规披露情况
根据福建证监局和深交所发布的监管函及警示函,中能电气存在的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8年6月,公司收购福建祥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能祥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按规定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也未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未披露重大事项进展:2019年9月,公司公告拟以3071.77万元转让其持有的大连瑞优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同年12月,公司与交易方签订《补充协议》,将转让价格调减605万元至2466.77万元。对于这一重大价格调整,公司未及时发布临时公告进行披露,直至2019年年报中才予以提及,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求。
公司状况
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陈添旭对上述两项违规事实均负有主要责任。总经理CHEN MANHONG和董事会秘书于春江则对第二项“未披露重大事项进展”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深交所提醒,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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