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3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新国标注册问答》,指导企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25)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GB 31662—2025)两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范申报、高效注册,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过渡。
《问答》明确,申请人可按新国标提出产品注册(含变更)申请,获得注册后即可按新国标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对于已获得注册的产品,仅按照新国标调整产品配方、标签说明书或产品类别的,原则上按照变更注册办理。申请材料方面,未发生变化的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稳定性研究材料不需要提交,但须按要求开展并留存记录备查;生产现场核查方面,基于风险组织实施,对于已获注册的产品,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不再进行生产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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