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30余吨机制炭引燃仓库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竟高达838.85万元
近日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法院
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2025年1月29日凌晨
湖南郴州市汝城县永安村某物流园内
一钢结构仓库突发大火
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但仓库内的物资被全部烧毁
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38.85万元
经调查
起火原因为
仓库经营者何某某
堆放的30余吨机制炭发生自燃
调查证实
何某某将存在自燃风险的30余吨机制炭
随意堆放于
未配备任何消防设施的仓库内
日常管理中
也未严格落实
针对存在自燃风险的物资
在堆垛间距、通风散热
定时测温等方面的核心安全管控要求
导致炭堆内部蓄热无法及时散发
温度持续攀升并突破自燃临界点
最终引燃周边可燃物
酿成大祸
案件移送起诉后
汝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何某某作为仓库经营者
负有安全生产
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定义务
其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引发火灾
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依法应予惩处
综合案件事实、情节
及被告人何某某的认罪悔罪态度
汝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
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这起案件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
全面排查各类隐患
从源头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仓库火灾
主要有以下几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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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乱搭、乱建、乱堆,擅自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间距、“三合一”等现象,没有安排指定人员进行轮岗巡查。
仓库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不严格执行动火规定,在仓库内违章切割、无证动火、违反规定吸烟等。
仓库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线路未穿管保护、私自架设临时线路、乱拉乱接等现象。
仓库中堆放的物资数量多,密度大,可燃物种类多,火灾危险性随之增大。
仓库内的危险物品、化学品仓库没有分类专库存放。
部分仓库区域内叉车等特种设备进入库房时未做防静电、车辆尾气未做防护处理等情况,易因静电产生火花。
春季天气干燥
仓库消防安全不容松懈
这些消防隐患要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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