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一审被判退还5.74亿元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经观智讯2026-04-01 16:49

经济观察网 三木集团近期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受到市场关注。根据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晚间发布的公告,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已就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近期事件

该纠纷源于三木集团与福州榕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28份《产品购销合同》,涉及货款金额合计5.74亿元。因三木集团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被福州榕投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为:解除相关合同,三木集团需向福州榕投退还5.74亿元货款并支付相应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同时承担律师费损失36.3万元。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在50%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华信实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事件影响

三木集团在公告中强调,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各方均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案件最终结果及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公告披露公司及子公司还有其他小额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约4856.1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7%

以上内容基于公开资料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