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公告

证券日报网讯  7月9日,春光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包括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0.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并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编辑 楚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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