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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六部门:年内不再出台新的政府提价措施

  
作者:刘世昕
发布日期:2007-09-13

经济观察网讯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今天下发通知说,各地要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措施。今年内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政府提价措施。

六部门要求,凡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属于地方政府管理权限内的价格,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报经国家发改委批准。

此外,地方政府还被要求要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预报。同时各地还要完善各项价格应急预案,发现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和断档脱销,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态蔓延,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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