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首个国家公园 破解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矛盾
网络版专稿 记者 王毕强 对于如何破解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环境保护部与国家旅游局共同给出了一个新的思路——建设国家公园。
10月8日 ,环境保护部与国家旅游局在京共同召开国家公园建设试点新闻发布会。会上,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国家旅游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吴文学共同宣布,日前两部委已经批准建设中国第一个国家公园试点单位――黑龙江汤旺河国家公园。
据介绍,汤旺河国家公园地处小兴安岭南麓的原始森林及石林区,是亚洲最完整的原始红松林生长地,素有 “红松故乡” 的美誉,也是国内已发现的唯一一处最典型的印支期花岗岩地址遗迹。
所谓国家公园,是指国家为了保护一个或多个典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为生态旅游、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提供场所,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管理和利用的自然区域。它既不同于严格的自然保护区,也不同于一般的旅游景区。
对于建立国家公园的原因,万本太解释说,中国现有的自然保护区模式,往往机械地把保护与休闲游览、资源开发等活动割裂开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地开发利用优势资源、发展经济的进程,导致保护与开发矛盾日益尖锐。而我国其他各类保护地过于强调开发利用,忽视保护、缺少相对灵活的保护管理方式,在一些地方造成了生态破坏。
万本太称, 在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关系上,国家公园已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实现双赢的管理模式。国家公园可以使保护与发展有机结合,不仅促进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同时也带动了地方旅游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到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万本太表示,国家公园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派出机构直接管理,而不是委托地方管理。在资金投入上,国家公园的建设管理费用全部列入中央预算。国家公园内的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家在经费上予以保障。在经营管理上,国家公园实行管经分离、特许经营。国家公园不以盈利为目的,管理机构不得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公园内的经营项目必须通过特许经营的办法委托企业经营,管理机构和经营企业是监督被监督的关系。
对于记者所提出的,建立国家公园是否会重蹈现在某些自然保护区只重旅游开发,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覆辙的问题。 吴文学表示,国家公园发展旅游必须以保护环境为前提,绝不可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为此,有关部门一是要制定严格的国家标准,一定要以保护为前提。二是对国家公园要坚持大面积保护,小面积开发利用的原则。
吴文学称,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旅游局正在开展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工作,首先是在全国建立一批试点单位。同时,支持和引导地方和试点单位借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区域统筹、分区管理、管经分离、特许经营”等国际经验,积极研究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另外,要在充分试点和调研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而对于国家公园的评选条件,万本太表示,国家公园必须要有代表性。只有那些具有全国甚至世界意义的自然环境、资源和景观,而且处于原始状态的区域,才能建立国家公园。并不是任何生态环境好、有旅游价值的地方都可以建国家公园。
资料显示,自从 1872 年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美国黄石国家公园建立以来,国家公园在世界各国迅速发展。目前,在 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建立了近10000个国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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