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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家电零售行业标准出台

  
作者:辜王景
发布日期:2007-08-24

经济观察网讯  家电专业店今后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之前,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并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及风险,家电专业店应与供应商合理分担。针对商务部日前公告的《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的负责人今天对记者表示,该《规范》对专业店与供应商关系提出了一系列规范要求。

该《规范》还规定,家电专业店在进货、退货过程中,不准有损害供应商利益的行为;家电专业店不得有限制竞争的行为。

近20年来,我国家电零售市场一直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年均增长率达到了两位数。目前,家电类连锁专业店已成为家电销售的主流业态,占到大中城市家电零售市场70%以上的份额,并开始向中小城市延伸。“由于家电专业店发展时间较短,网点扩张迅速,不仅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也引发了行业内的恶性竞争。”上述负责人表示,为此商务部出台了该《规范》,引导行业正当竞争。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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