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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至4.0排量乘用车消费税上调

  
作者:韦承武
发布日期:2008-09-02
网络版专稿 实习记者 韦承武 从今年9月1日起开始,国家将施行新的汽车消费税政策。具体内容: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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