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经济观察报-经济观察网 2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证监会五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针对当前在短视频与直播平台上日益猖獗的非法“代理维权”活动发出系统性警示。该提示指出,大量组织和个人以“全额退保”“债务清零”“征信洗白”“投顾退费”等虚假承诺为诱饵,通过自媒体渠道误导金融消费者委托其进行所谓“维权”,实则收取高额费用、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甚至教唆消费者伪造材料、恶意投诉金融机构,严重破坏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这一隐蔽而高效的陷阱,使金融消费者面临多重风险:不仅可能遭受直接财产损失,更可能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陷入电信诈骗、账户盗用等衍生危害。五部门此次联合发声,不仅旨在遏制风险扩散,更是为了重新界定“依法维权”的边界——任何绕过法定程序、宣称“包退包赢”的第三方介入,本质上并非维权,而是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在此形势下,压实平台责任、提升消费者识别能力、畅通正规救济途径,已成为维护金融安全亟待推进的三项关键任务。
根据五部门的风险提示,非法“代理维权”活动主要借助短视频和直播形式传播。发布者多伪装为“财经顾问”“法律科普者”等角色,在内容中谎称掌握“内部渠道”“特殊政策”或“高效话术”,并配以伪造的监管文件截图、金融机构实景影像、虚假成功案例等素材,营造专业可信的假象。部分直播间还推出“限时免费咨询”“前若干名赠送维权资料”等营销手段,诱导观众转入私下沟通环节,进而逐步推进收费服务。
为进一步揭露其欺骗性,此类活动的话术通常呈现以下特征,可总结为四类模式。其一,虚构“监管新政”,例如编造“全民债务清理计划”“退保新规试点”“征信修复窗口期”等不实信息,并有意曲解金融管理部门的政策条文,使消费者误信所谓“官方新规”。其二,假称“金融机构开展专项活动”,宣扬“银行同意延期还款”“保险公司开放全额退保通道”,并搭配营业网点拍摄画面或企业标识,增强欺骗性。其三,冒用法律专业名义,以“律师事务所”“法务团队”等身份传授所谓“维权秘籍”,例如“业务员代签名即可全额退保”“信用卡协商只需拨打特定电话”“投顾退费一步到位”,实则诱导消费者伪造证明文件、虚构销售误导情节。其四,采用情绪化叙事,通过渲染“股市巨亏”“投顾欺诈”“暴力催收”等案例,煽动消费者恐慌与不满,促使其主动寻求“代理”服务。
在实际操作中,不法机构通常要求消费者预先支付几百至几千元不等的“服务费”“材料费”,部分还约定按最终退费金额抽取“佣金”。更有甚者,索要消费者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敏感物品,或要求授权操作其金融账户,以便截留退款、冒名贷款或进行其他非法资金运作。若消费者中途退出合作,还可能被以“违约”为由追讨高额赔偿,甚至遭受骚扰恐吓。
五部门明确指出,上述行为与现行法律法规完全相悖。《保险法》规定退保需依据合同条款执行,不存在“代签即退全款”的法定情形;《商业银行法》要求借款人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不良信息自行为终止之日起保存5年,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删除;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退费也需基于合同违约事实,而非单方主张。所谓“债务清零”“反催收”“征信修复”等均缺乏法律依据。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个人信息安全风险。消费者在委托过程中提供的身份资料、银行账户、保单编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乃至子女就读学校等信息,极易被非法留存、转卖或用于电信诈骗、冒名贷款等下游违法犯罪活动。已有不少案例表明,受害者因信息泄露遭遇精准诈骗,最终经济损失远超最初涉及的金融纠纷金额。
关于平台责任,五部门在风险提示中敦促短视频及直播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金融类内容审核机制,对涉及退保、债务处理、征信修复、投资退费等话题的内容实施分类管理,核查发布者是否具备相应金融业务资质。对无资质账号发布相关营销信息的,应采取限流、下架、封禁等措施。同时,平台需建立用户举报与审核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并鼓励用户通过平台举报功能或直接向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提供违法违规线索。
金融消费者如遇纠纷,应首先通过金融机构官方客服、官网投诉渠道、行业调解组织(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正规途径反映问题,或依法提起诉讼、仲裁。凡承诺“百分百成功”“无需本人参与”“靠内部关系解决”的第三方服务,均存在重大法律与财务隐患。
金融安全并非抽象概念,而是关乎每位消费者账户资金、信用记录与生活安宁的现实课题。当“维权”被异化为流量生意,当焦虑被算法精准利用,沉默只会助长不法行为。五部门此次联合预警,既是对黑色产业链的精准打击,也是对金融消费者权利界限的再次明确:真正的维权,从不依赖秘密通道,也不凭借“万能话术”,而必须立足于法律、证据与正当程序。保护个人信息,警惕捷径诱惑,坚持通过正规渠道主张权利,是每位金融消费者维护权益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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