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警示 非法“代理维权”借短视频平台加速蔓延

2026-02-07 13:59

作者 胡群

2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证监会发布风险预警,针对短视频和直播平台上快速蔓延的非法“代理维权”活动提出系统性警示。这一多部门协作行动标志着我国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新阶段,旨在揭露以“全额退保”“债务清零”“征信洗白”和“投顾退费”等虚假承诺为诱饵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更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这些非法组织和个人通过精心包装的社交媒体内容,诱导消费者委托其所谓的“维权服务”,实则暗藏多重风险。消费者不仅可能面临直接经济损失,更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陷入电信诈骗、账户盗用等次生危机。五部门此次联合发声,不仅是为了阻断风险扩散,更重要的是重新定义“依法维权”的边界,明确任何绕过法定程序、承诺“包退包赢”的第三方介入,本质上都是风险转嫁而非真正维权。

根据监管部门的观察,这些非法“代理维权”活动主要通过短视频和直播形式传播。内容创作者常以“财经博主”“法律科普达人”或“债务规划师”等身份出现,在视频中宣称掌握“内部政策”“特殊通道”或“万能话术”,并辅以伪造的监管文件截图、金融机构门头画面和虚假的成功退款记录,营造权威可信的假象。部分直播间还设置“限时免费咨询”、“前50名送维权模板”等营销策略,引导观众私下联系,最终转入收费服务流程。

分析这些非法活动的话术,主要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谎称“监管部门出台新政”,如编造“全民清债五年规划”“退保新政试点启动”等不存在的政策,并故意曲解金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第二类是虚构“金融机构开展活动”,声称“银行已同意延期还款”“保险公司开放全额退保通道”,并配以实景拍摄增强可信度;第三类是冒用法律专业身份,以“律师事务所”或“法务中心”名义普及所谓的“维权技巧”;第四类是采用煽动性叙事,通过渲染负面案例激发消费者的恐慌与愤怒情绪。

在操作层面,这些不法机构通常要求消费者预先支付数百至数千元的“咨询费”或“材料整理费”,部分还约定按退费金额比例收取“成功佣金”。更为严重的是,有些机构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手机SIM卡,或授权其操作金融账户,以便截留退款、申请新贷或进行其他资金操作。一旦消费者试图终止合作,可能面临高额赔偿追索,甚至遭受电话骚扰和信息威胁。

五部门指出,上述行为与现行法律法规存在根本冲突。《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退保必须依据合同条款执行;《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删除;证券投资顾问服务退费需基于合同违约事实,而非单方主张。所谓“债务清零”“反催收”“征信修复”等说法均无法律依据。

个人信息安全是此类活动中尤为突出的风险点。消费者在委托过程中提供的各类敏感数据,极易被非法留存、打包出售或用于电信诈骗、冒名贷款等下游犯罪。已有多个案例显示,受害者因信息泄露遭遇精准诈骗,如某消费者在委托“代理维权”机构后,个人信息被用于申请网络贷款,导致其负债增加数万元,经济损失远超原初金融纠纷金额。

针对平台责任,五部门的风险提示要求短视频及直播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金融类内容审核机制,对涉及退保、债务处理、征信修复、投资退费等话题的内容实施分类管理,核验发布主体是否具备相应金融业务资质。对无资质账号发布相关营销信息的,应采取限流、下架、封号等处置措施。同时,鼓励用户通过平台举报功能或直接向监管部门提供违法违规线索。

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当遇到纠纷时,应优先通过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热线、官网投诉通道、行业调解组织或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正规途径反映诉求,或依法提起诉讼、仲裁。任何承诺“100%成功”“无需本人出面”“内部关系搞定”的第三方服务,均存在重大法律与财务风险。

构建健康的金融生态,需要监管部门、平台企业、金融机构和消费者共同努力。金融安全不是抽象概念,而是每一位金融消费者账户余额、信用记录与生活安宁的真实写照。当“维权”被包装成流量生意,当焦虑被算法精准收割,沉默只会让不法者得寸进尺。此次多部门联合预警,既是对黑产链条的精准打击,更是对金融消费者权利边界的再确认:真正的维权,从不需要秘密通道,也不依赖“万能话术”,而必须立足法律、证据与正当程序。守住个人信息,不信捷径诱惑,坚持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这不仅是理性选择,更是每位金融消费者守护自身权益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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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研究院院长 主要关注银行、消费金融领域市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