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评论员 黄小伟 邓玉娇案一审判决结果并不出人意料,可以说既维护了司法的尊严,又顺应了公众对社会正义的期盼。6月16日,湖北巴东县法院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虽然此案并非最后尘埃落定,但是一审判决结果足已让关注此案的社会公众的久悬之心落了下来。有媒体报道说,有一位家有8岁女儿的父亲,得知这一消息甚至当即泪流满面。


    这种欢心鼓舞在此前几起公共社会事件中都有所呈现。“华南虎事件”中假虎的认定、“躲猫猫”事件中最后真相的显露、“杭州飙车案”中警方的道歉等等,这些事件的最后结果不能说是完美结局,但无疑都是公众所期望的方向——公理和正义。我们认为,某些官员违背常识的先入为主的判断是对民众智慧的蔑视。


    所以,邓玉娇案的一审判决以及其他公共事件的最后正确裁定,是民意和公众舆论的胜利。如果没有公众不依不饶、百折不挠的对真相的追问,没有公共媒体、网络上的大声疾呼,这些案件是否仍会向今日结果演进,值得商榷。


    当然,我们不主张舆论影响司法。作为司法机关,对于公众舆论背后的民意“成分”,必须有独立的判断,不能因为舆论的影响而丧失司法的基本理性。舆论之所以不能代替司法,就在于法律判断的专业性。任何的司法裁决,都应专心于事实的调查与法律的分析,最终在事实基础上作出客观、准确的法律判断。


    但是我们为什么仍要强调舆论的不可或缺,一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现实中仍然存在大量的司法不公的事实;二是司法判决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其他监督主体缺位的问题,舆论监督不得不承担超过其范围的作用。邓玉娇案中,警方的一些不合常规的操作,如代替邓玉娇的母亲公布信息。另外,在警方几次案情通报中,让人迷惑的文字游戏,如将“特殊服务”变成了“异性洗浴服务”;“按倒”变成了“推坐”等等,这足以让公众产生存疑。而警方这些行为是缺少监督的,其公信力自然大打折扣。所以经过几次公众事件后,我们的经验是,舆论不可干预司法,但足以让真相呈现。


    十二年前,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就把“依法治国”写进了它的纲领文件,这标志着中国的民主法治进程进一步向前发展。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法治才刚刚起步,目前存在的问题也还很多,以后的路还很漫长。建立法治社会,不应是政府一方的责任,而是社会全体公众的参与,这种参与一方面推动政府的法治建设;一方面也让法治观点普及民众。只有民众作为公民主体参与到社会事件的管理中来,参与到法律的监督与制定上来,法治社会的建立才有可能。


    所以,在此层面上,我们现在并非有过多的声音,而是缺少更多的声音。我们希望并鼓励更多的公众参与到公众事件的讨论中来,并在其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只有这样,才能解决中国法治社会建设中存在的公民意识欠缺问题。惟有此,法治社会才可期。

 

EEO关注

·邓玉娇案始末及一审判决结果

    6月16日上午,“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恢复了自由身。 【全文】

·涉案官员被处罚

    给予黄德智开除党籍处分,撤销黄德智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公安机关对其予以治安拘留。

    邓中佳虽经查证无违法行为,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中共野三关镇党委已撤销邓中佳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 【全文】

·谁在消费邓玉娇?
    这起因几个男人不正当消费而引起的血案,又因几个男人的官员身份而变得异常敏感。政府公布的信息,即使有一丝的牵强附会,都会导致邓玉娇的正当权益被不正当地“消费”。 【全文】

·邓玉娇案,舆论还要盯紧

    这已经是第四次更改措辞了。从“特殊服务”到“异性洗浴服务”再到这次说的“陪其洗浴”,一次比一次更加轻描淡写。从逼良为娼涉嫌不遂而涉嫌强暴,到了双方对于“服务”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导致的纠纷杀人。虽然说明是“不法侵害”,但性质已经完全不同。 【全文】

精彩评论

·洪涛三:邓玉娇被免罚 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吗?

    这样的结局看起来是一个理想的结局,迎合了舆论与网民的口味,宣告了庶民的胜利,但却让法律伤痕累累,因为在这个简单的案件审判中,法律丧失了应有的尊严,被双方牵着鼻子走。
·笑蜀:邓玉娇的幸运未必是我们的幸运
    如果不能从体制上突破,个案上的激情不能推动体制上的理性,那么个案的无限量累积就会最终令公众困倦,甚至令公众绝望,导致社会非理性情绪的爆炸性增长。这对所有人来说,无疑都是最危险的选择。

·让邓玉娇早些走出困惑和恐慌
    邓玉娇是一位无辜的受害者,在丧尽天良的强势者的面前,她是弱势者,她是几乎被强势者瞬间吞没的弱女子,出于对自己人身的本能保护,维护自我真正的人格尊严,邓玉娇做出了绝对的选择,她的创举和勇气令人震撼,也让人们在反思之余,对一些缺德者投以仇视和咒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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