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疾控旧案了犹未了
“我们昨天刚刚开完会,对省中心发生的事情,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必须统一口径,不许胡乱对外说话,如果媒体要采访,也必须通过中心办公室。”5月6日,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
5月1日,《羊城晚报》首次披露“广东疾控中心正副主任遭双规”这一重大消息,尽管涉案的原因被初步推测为 “采购设备和疫苗中的经济问题”,但截至本报发稿之时,广东卫生系统并没有对这一事件做出任何公开的官方回应和解释。相关人士推测,两人遭双规与两年前的疾控中心的 “窝案”有紧密关系。
此前的4月5日,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疾控中心”)副主任骆雄才被广东省纪检部门采取相应措施,3天后的4月8日,疾控中心主任邓峰也接受了广东省纪检部门对其涉嫌收受巨额回扣的调查。同一天在深圳举行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上,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发现原本应坐在主席台的邓峰一直没有出现。两人被双规的消息不胫而走。
在此之前,邓、骆二人不仅是疾控中心的“一、二把手”,同时也分别是食品卫生和寄生虫研究领域的专家,而且在2003年那场“非典”防疫战中,两人更是因贡献突出而被授予 “抗非典英雄”的称号。
也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疾控中心正副主任先后被双规以后,一直到4月30日,原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所长张永慧才被任命为中心主任。张曾在中山医科大学任教,也是食品卫生专家。而在这期间,广东省卫生厅分管副厅长黄飞暂时主持该中心的工作。
“现在邓、骆二人案发,尽管有关两人的案情还在纪委的调查过程中,但案情原因,应该没有人猜不到。”一接近疾控系统的知情人士认为,“两年前没有抓他们,当时内部都以为疾控中心的‘窝案’会以罗耀星被判无期徒刑而终结。两年后,邓锋、骆雄才再遭双规,足以说明此案非但未了结,还有可能进一步升级而引发疾控系统更大的地震,因为办案人员一定掌握了邓、骆二人涉嫌经济犯罪的确凿证据。”
两年前,原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罗耀星因收受疫苗经销商贿赂1118万余元,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万元。
低调但强势的正副主任
邓、骆两人作为罗耀星的直接领导,在罗犯巨额受贿案案发两年内,并没有受到任何牵连。
关于邓、骆二人的公开资料显示,邓锋,今年58岁,为食品卫生专家,自2002年后主持疾控中心工作。骆雄才则是分管免疫规划所的中心副主任,丝虫传染病专家。
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邓峰、骆雄才因“抗非”贡献突出,曾被广东省委、省政府分别授予一等功和二等功。
“邓锋是一个非常低调的人,性格内敛,表面上看起来,过于严肃而不太容易接近。系统内部涉及到对外的联系,邓也很少亲自出面。”一位接近邓锋的人士告诉记者。
“在‘非典’期间,上面据其个人的突出贡献,打算将其树立为 ‘抗非’典型,最后还是被其婉言拒绝,并将这一称号推让给了其他同行,邓的这一举动曾在系统内部获得赞誉。”这位人士说。
这位人士透露,骆雄才在这方面与邓有相似之处,骆是罗耀星所在的疫苗规划所的直接分管主任,而作为丝虫病方面的专家,骆还多次主导和参与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发表了比较多关于丝虫病研究方面的文章,“在业界也算小有名气。”
“邓、骆两人低调处世,处在传媒活跃地带的广州,与那些擅于与媒体周旋的其他官员相比,两人很少露面接受采访。以至于疾控中心暴出疫苗采购‘窝案’后,二人依旧不动声色,媒体上也少有此二人关于这一案件的片言只语,这是一个少有的现象。”一医药专业传媒人士感叹。
但低调不等于弱势。广东省卫生厅的一知情人士则告诉记者:“作为省疾控中心的一把手,邓、骆与省厅其他机构的负责人相比,在日常的交往中,明显比较强势,有时候甚至没把厅领导放在眼里。”
这位知情人士透露,自从2000年疾控中心正式组建以来,国家在疾病控制和预防方面投入重金,这使得原本属于“清水衙门”的疾控机构,一下子变得非常富有,“有钱撑腰,办起事来财大气粗,说话自然也就底气足了。”
而此前曾在疾控中心工作过的一位人士更是坦陈:“因为疫苗组能挣钱,疾控中心人员的整体待遇就比较好。而疫苗组的工作人员比其他组的工资待遇还要好,其中的原因就是他们可以通过疫苗采购来向企业收取推广费。这是疾控内部公开的秘密。”
“罗耀星案”背后悬疑
2006年4月初,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研究所原所长罗耀星遭遇疾控系统内部的“实名举报”。随后,处在极度紧张中的罗主动投案自首。4月26日,罗耀星被刑事拘留,30日,被正式逮捕。
由于罗的“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和审理“非常简单而且迅速”,2006年9月1日,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罗耀星在任职期间,在疫苗采购中受贿达1118万元的事实确凿,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
但该案只是疾控中心受贿“窝案”中的第一宗,根据罗的交代,最后这一腐败案涉案10件10人,其中疾控系统的国家公职人员达7人,涉案金额高达2242万元。中国六大主要的疫苗生产商,竟有四家卷入行贿,涉及面之广令人震惊,成为名副其实的“窝案”。
“这起‘窝案’以罗耀星被判无期而暂告终结,但仔细分析罗耀星案披露出来的细节,除了反思疫苗集中采购制度中的管理漏洞和弊端之外,总让人觉得其间还是有很多重大问题没有说清楚。”一位当时全程关注此案的南方某媒体记者表示。
而作为罗耀星所在的疫苗规划所的直接领导单位疾控中心,并没有任何人对这一重大案件负任何责任。“这实在是让人感到惊奇。也曾引发社会疑问:疫苗规划所10人案发,最高层的涉案者怎么只是罗耀星这么一个科级干部?”
《中国青年报》在2006年8月21日的文章中也认为,“一个单位发生了这么大的案件,按规定,单位一把手是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有人对此负责”。
上述南方某媒体记者认为,罗案案发以后,外界就认为主管领导难脱干系,此前关于邓、骆、罗有铁三角关系的说法也并非空穴来风。
罗耀星其实早在案发5年前就开始了大肆受贿之举。2000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试行疫苗集中采购 “一个窗口”的管理模式,在邓、骆的直接提拔之下,罗耀星也就在这个时期由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副科长,被擢升为规划所的所长,并获得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至此,罗耀星获得了疫苗采购大权。
2003年,罗耀星被广东省政府授予抗击非典个人三等功。
在此期间,有关“邓、骆二人因提拔罗而压制其他更有才能的业务骨干,导致一些‘抗非’表现突出的骨干近年来先后离开该中心”的传言不断。
根据公开的材料显示,在2006年9月1日罗案宣判之前,疾控中心曾以集体的名义向法院递交了一份材料,这份材料的主要内容则是大谈罗耀星在工作上面所取得的成就。
材料称罗耀星自1990年参加工作以来,在疾病控制工作、应急疫情处理、免疫规划管理、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开创了广东省免疫规划的新局面”;案发后,罗耀星也主动向侦查部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检举揭发了自己的下属蔡汉港,有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现;鉴于此,要求对罗耀星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这样一个贪污情节明确,而且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嫌疑人,在宣判前期,竟然以集体的名义向法院递交材料,以期影响法院判决的结果,表面上看起来,是在为一位有过功绩的贪官减轻罪刑,但是否也可以据此理解为某些 ‘难逃干系’之人内心的恐慌呢?”一曾参与广东疫苗集中采购竞争的供应商说。
广东疾控旧案了犹未了
汪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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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2
汪言安
“我们昨天刚刚开完会,对省中心发生的事情,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必须统一口径,不许胡乱对外说话,如果媒体要采访,也必须通过中心办公室。”5月6日,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
5月1日,《羊城晚报》首次披露“广东疾控中心正副主任遭双规”这一重大消息,尽管涉案的原因被初步推测为 “采购设备和疫苗中的经济问题”,但截至本报发稿之时,广东卫生系统并没有对这一事件做出任何公开的官方回应和解释。相关人士推测,两人遭双规与两年前的疾控中心的 “窝案”有紧密关系。
此前的4月5日,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疾控中心”)副主任骆雄才被广东省纪检部门采取相应措施,3天后的4月8日,疾控中心主任邓峰也接受了广东省纪检部门对其涉嫌收受巨额回扣的调查。同一天在深圳举行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上,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发现原本应坐在主席台的邓峰一直没有出现。两人被双规的消息不胫而走。
在此之前,邓、骆二人不仅是疾控中心的“一、二把手”,同时也分别是食品卫生和寄生虫研究领域的专家,而且在2003年那场“非典”防疫战中,两人更是因贡献突出而被授予 “抗非典英雄”的称号。
也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疾控中心正副主任先后被双规以后,一直到4月30日,原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所长张永慧才被任命为中心主任。张曾在中山医科大学任教,也是食品卫生专家。而在这期间,广东省卫生厅分管副厅长黄飞暂时主持该中心的工作。
“现在邓、骆二人案发,尽管有关两人的案情还在纪委的调查过程中,但案情原因,应该没有人猜不到。”一接近疾控系统的知情人士认为,“两年前没有抓他们,当时内部都以为疾控中心的‘窝案’会以罗耀星被判无期徒刑而终结。两年后,邓锋、骆雄才再遭双规,足以说明此案非但未了结,还有可能进一步升级而引发疾控系统更大的地震,因为办案人员一定掌握了邓、骆二人涉嫌经济犯罪的确凿证据。”
两年前,原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罗耀星因收受疫苗经销商贿赂1118万余元,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万元。
低调但强势的正副主任
邓、骆两人作为罗耀星的直接领导,在罗犯巨额受贿案案发两年内,并没有受到任何牵连。
关于邓、骆二人的公开资料显示,邓锋,今年58岁,为食品卫生专家,自2002年后主持疾控中心工作。骆雄才则是分管免疫规划所的中心副主任,丝虫传染病专家。
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邓峰、骆雄才因“抗非”贡献突出,曾被广东省委、省政府分别授予一等功和二等功。
“邓锋是一个非常低调的人,性格内敛,表面上看起来,过于严肃而不太容易接近。系统内部涉及到对外的联系,邓也很少亲自出面。”一位接近邓锋的人士告诉记者。
“在‘非典’期间,上面据其个人的突出贡献,打算将其树立为 ‘抗非’典型,最后还是被其婉言拒绝,并将这一称号推让给了其他同行,邓的这一举动曾在系统内部获得赞誉。”这位人士说。
这位人士透露,骆雄才在这方面与邓有相似之处,骆是罗耀星所在的疫苗规划所的直接分管主任,而作为丝虫病方面的专家,骆还多次主导和参与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发表了比较多关于丝虫病研究方面的文章,“在业界也算小有名气。”
“邓、骆两人低调处世,处在传媒活跃地带的广州,与那些擅于与媒体周旋的其他官员相比,两人很少露面接受采访。以至于疾控中心暴出疫苗采购‘窝案’后,二人依旧不动声色,媒体上也少有此二人关于这一案件的片言只语,这是一个少有的现象。”一医药专业传媒人士感叹。
但低调不等于弱势。广东省卫生厅的一知情人士则告诉记者:“作为省疾控中心的一把手,邓、骆与省厅其他机构的负责人相比,在日常的交往中,明显比较强势,有时候甚至没把厅领导放在眼里。”
这位知情人士透露,自从2000年疾控中心正式组建以来,国家在疾病控制和预防方面投入重金,这使得原本属于“清水衙门”的疾控机构,一下子变得非常富有,“有钱撑腰,办起事来财大气粗,说话自然也就底气足了。”
而此前曾在疾控中心工作过的一位人士更是坦陈:“因为疫苗组能挣钱,疾控中心人员的整体待遇就比较好。而疫苗组的工作人员比其他组的工资待遇还要好,其中的原因就是他们可以通过疫苗采购来向企业收取推广费。这是疾控内部公开的秘密。”
“罗耀星案”背后悬疑
2006年4月初,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研究所原所长罗耀星遭遇疾控系统内部的“实名举报”。随后,处在极度紧张中的罗主动投案自首。4月26日,罗耀星被刑事拘留,30日,被正式逮捕。
由于罗的“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和审理“非常简单而且迅速”,2006年9月1日,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罗耀星在任职期间,在疫苗采购中受贿达1118万元的事实确凿,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
但该案只是疾控中心受贿“窝案”中的第一宗,根据罗的交代,最后这一腐败案涉案10件10人,其中疾控系统的国家公职人员达7人,涉案金额高达2242万元。中国六大主要的疫苗生产商,竟有四家卷入行贿,涉及面之广令人震惊,成为名副其实的“窝案”。
“这起‘窝案’以罗耀星被判无期而暂告终结,但仔细分析罗耀星案披露出来的细节,除了反思疫苗集中采购制度中的管理漏洞和弊端之外,总让人觉得其间还是有很多重大问题没有说清楚。”一位当时全程关注此案的南方某媒体记者表示。
而作为罗耀星所在的疫苗规划所的直接领导单位疾控中心,并没有任何人对这一重大案件负任何责任。“这实在是让人感到惊奇。也曾引发社会疑问:疫苗规划所10人案发,最高层的涉案者怎么只是罗耀星这么一个科级干部?”
《中国青年报》在2006年8月21日的文章中也认为,“一个单位发生了这么大的案件,按规定,单位一把手是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有人对此负责”。
上述南方某媒体记者认为,罗案案发以后,外界就认为主管领导难脱干系,此前关于邓、骆、罗有铁三角关系的说法也并非空穴来风。
罗耀星其实早在案发5年前就开始了大肆受贿之举。2000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试行疫苗集中采购 “一个窗口”的管理模式,在邓、骆的直接提拔之下,罗耀星也就在这个时期由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副科长,被擢升为规划所的所长,并获得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至此,罗耀星获得了疫苗采购大权。
2003年,罗耀星被广东省政府授予抗击非典个人三等功。
在此期间,有关“邓、骆二人因提拔罗而压制其他更有才能的业务骨干,导致一些‘抗非’表现突出的骨干近年来先后离开该中心”的传言不断。
根据公开的材料显示,在2006年9月1日罗案宣判之前,疾控中心曾以集体的名义向法院递交了一份材料,这份材料的主要内容则是大谈罗耀星在工作上面所取得的成就。
材料称罗耀星自1990年参加工作以来,在疾病控制工作、应急疫情处理、免疫规划管理、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开创了广东省免疫规划的新局面”;案发后,罗耀星也主动向侦查部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检举揭发了自己的下属蔡汉港,有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现;鉴于此,要求对罗耀星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这样一个贪污情节明确,而且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嫌疑人,在宣判前期,竟然以集体的名义向法院递交材料,以期影响法院判决的结果,表面上看起来,是在为一位有过功绩的贪官减轻罪刑,但是否也可以据此理解为某些 ‘难逃干系’之人内心的恐慌呢?”一曾参与广东疫苗集中采购竞争的供应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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