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撤销行政部门信访机构 统一归口人大
刘金松
2011-01-21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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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刘金松 1月20日,在河南省召开的两会上,就解决当前信访机制存在的问题,河南省政协委员张景林建议,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撤销各级行政部门的信访机构,把信访集中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加强系统性和协调性。

“政府行政部门既是被信访的对象,又要来处理信访问题,等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张景林认为,人民代表大会是监督法律公平、公正以及政府工作的合法机构,让人大介入信访,具有体制上的可操作性,更为合理、合法。

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信访条例》沿用至今。规定信访工作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张景林认为,从国务院的信访条例来看,设立信访机构的定位就是提供行政性补充救助。但在现实中,信访制度一开始就面临尴尬处境:信访制度一开始不久就发展成为一个庞杂的信访系统,他的内涵远远超过了补充性行政救助制度。

而解决这一矛盾的思路,也从列入目标考核,发展到采取一票否决、责任追究、稳控高压线等措施。张景林认为,不断扩大信访运行机制的权威和成本,但却忽视了司法应有的解决途径和效能。信访机制导致的矛盾,正在成为影响和谐、稳定的隐患之一。

张景林举例说,地方迫于当前信访体制的压力,甚至衍生了一系列的利益链条:有关部门向基层收取高额的收留费、销号费、遣送费等等。但引起上访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在撰写提案前,张景林曾到基层乡镇去调研。据其了解,每逢重要活动,基层部门都要抽调5人左右对一个稳控对象进行24小时跟踪看管,以实现“稳控”目标。在张景林看来,这种稳控举措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信访事件本身,与制定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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