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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1年起全面封杀烟草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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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8-28

经济观察网讯  中国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条约》报告会27日在广州举行,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桂华表示,中国将在2011年1月起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及相关的促销赞助活动。

许桂华以“中华烟”为例说明应严肃对待烟草广告。她说,“中华烟”在出口加拿大时,包装采用整版的恐怖图示;在中国销售时,却只有“吸烟有害”的字样,这是对国人“轻描淡写、隔靴搔痒”。

许桂华说,我国在控烟方面的工作比较滞后,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乏全国性的公共场所禁烟法规,地方立法存在问题颇多:立法城市数量少,地级以上城市仅占总数的45.7%;禁止场所局限,仅限于影剧院、歌舞厅、图书馆、会议室;法律条款限定模糊,可操作性差;行业规定缺乏强制性,执法主体不明确。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由世界卫生组织主持达成的第一个具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公约。经全国人大批准,2006年1月,《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公约明确规定,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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