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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有望取消以药养医

  
作者:邓美玲
发布日期:2008-04-25

网络版专稿 记者 邓美玲   在今年的深圳“两会”上,深圳医改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据悉深圳正酝酿在今年6月出台一份新的医改方案,如果这份新方案实行,深圳有望在全国率先取消“药品加价”政策,告别“以药养医”的老大难。

深圳市卫生局局长江捍平在接受国内某家媒体采访时称,深圳医改方案内容将着重体现医疗卫生服务由政府主导的公益性质,以满足大多数人的医疗需求,并将区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解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分配制度,为两种不同体制的医疗机构,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这份方案该方案涉及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项目包括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筹资制度、采购制度等,其中对医院筹资制度的约束是这份方案的重点。

在新方案拟定的筹资模式下,深圳将取消实行多年的药品加价政策,以“以事定费”为原则,实现补需方和补供方相结合、养人与养事相结合,以药养医的历史有望终结。在深圳,药品加价比例高达15%,一旦取消,则意味着看病费用也将相应降低。“深圳的公立医院每年药品销售金额是4亿元。如果取消药品加价,由财政补贴,就意味着政府需要每年多投入4亿元。”据悉,深圳今年已经在盐田和福田地区实行了社区健康服务药品销售零加价。新方案计划对部分医疗机构将实行全额保障,由财政供养,收入上交,实行收支两条线。明确可实行全额保障的医疗机构有:卫生监督部门、急救中心、血站、健康教育机构、卫生信息机构、职业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等;对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保障基本、补偿服务”的原则,实行差额补偿的机制;对于防治合一的医院,包括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三类,则要求双向补偿。其中,对外服务要求差额补偿,项目管理则由政府购买服务。

此外该方案首次对实行卫生系统全行业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诠释,明确“管办分开”,将具有不同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均统一纳入监管范畴。此外,方案力图清晰划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所有权和管理职能,以及医疗机构自主经营管理的职责所在,解决“政事分开”。

江捍平指出,包括取消药品加价的补偿在内,新筹资模式下,比照2007年的投入水平,政府每年需要增加投入医疗卫生领域的费用大概是17亿元,差不多是翻一番。他还说深圳市委希望该医改方案能在6月出台。不过,具体实施尚需与深圳市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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