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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局:北京企业工资最低应涨3.5%

  
作者:严钰
发布日期:2008-06-11

网络版专稿 记者 严钰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突破性地把往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从“零增长或负增长”,改为“增长3.5%”。随着通胀压力加大,6月10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本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建议在京企业至少为员工涨3.5%的工资。

企业工资指导线

上线:16.5%

2006年、2007年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原则上应低于上线安排本企业工资的增长水平。

基准线:11.5%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下线:3.5%

在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企业在当年经济效益有所下降或经营亏损时,可以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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