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防止外汇资金异常流入
网络版专稿 实习记者 胡艳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7月18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防止外汇资金异常流入。
通知称,一些地方存在着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失当的问题,有些外商投资者借国际资本市场波动、我国汇率政策调整之机,采取虚假合资、虚报总投资、设立空壳公司等方式,以外商直接投资的名义调入资金,并将资本金结汇挪作他用,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违法违规操作给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和国际收支平衡带来很大隐患。
为此,发改委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严格执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制,坚持外商投资先核准项目再设立企业的原则,防止设立空壳公司;加强对外商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审查,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对北京不明、资信达不到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严格审查,防止无真实投资北京的外汇资金流入;落实外商投资项目分类分级管理制,严格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审查。
发改委提醒,要特别注意把握并监控境外资金的流向,严格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与资本金的差额管理,落实融资方案,需要对外举债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外债管理的规定,防范出现异常资金大举流入的风险。
日前,国外热钱流入和流入数额的问题一直备受争议,短期投机资金加速流入带来的风险受到各界的高度关注。有消息人士称,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文件以及7月14日刚刚出台的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便是政府为应对我国金融投资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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