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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人首次领取居民身份证

  
作者:宋清华
发布日期:2008-08-01

网络版专稿 记者 宋清华 中国部队人员居民身份证首发式7月31日在北京举行,标志着军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历史将结束。  

在由军队和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卫戍区联合举行的首发式上,驻京部队的460多名官兵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首批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有北京卫戍区某警卫师炮兵团、北京军区空军某基地、武警北京总队某支队的官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为部队人员发放居民身份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国家加强人口社会化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方便军人参加社会生活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依法治军原则的重要体现。 

据介绍,全军在北京市顺义区、浙江省宁波市、山东省青岛市开展了试点。下一步,部队将完成申领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任务,确保在年底前完成集中发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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