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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主辅分离难划句号 政策优惠年内终结

  
作者:康怡
发布日期:2008-10-16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康怡 三年又三年,历时6年的国企改革“重头戏”之一央企主辅分离优惠政策,将在2008年底划上句号。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优惠政策截止后,这场仅在中央企业层面就涉及近7000亿资产和300万职工的改革还将延续一段时间。

国资委官员表示,此后进行主辅分离的企业将不再享受政策上的优惠。

三年,又三年

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部部长王志钢介绍,根据国资委统计的最新数据,截止到去年,共有1299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233.8万人。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此前也曾透露,在中央企业超过8万亿的资产中,8.1%的资产属于辅业资产;1000万中央企业的现有职工中,有近三分之一属于辅业单位职工。

王志钢表示,大面上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但要在2008年为这项工作划上句号还为时过早。

事实上,2008年已经不是国资委第一次为这项工作规定的大限之日,早在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下称“859号文”),对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提出具体操作办法,首次提出可以用国有净资产对改制企业职工进行经济补偿。

同时,859号文规定优惠政策期限为3年。也就是说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应在2005年底完成。

但是实施的难度超乎想象,王志钢说,“首先是观点问题,辅业企业职工被剥离出去,就失去了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这是企业职工不愿意的。”

长期从事企业改制的上海天强顾问管理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说,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辅业改制的方式主要有转让、改制和无偿划拨等几种形式。企业可以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采取的方式,但实际操作起来远没有说的这么简单。

“例如,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对剥离出来的辅业没有能力消化,在贵州的某一个县级市里面一个国有化工企业的消防队,被界定为企业的辅业,但其规模比地方的消防队还大,当地没有办法消化,这在操作过程中就会出现难点。”祝波善说。

此外,主辅分离的特点是带资分流,股份要落到人头上,如果要进行持股,必须人人持股,否则很难进行,而这又为未来公司的治理埋下了隐患。

诸多困难之下,2005年底,央企主辅分离并未能按照859号文件的计划顺利完成,大限日期被延后3年,调整至2008年年底。

面对眼下的情况,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工作人员透露说,2008年年底这个时间点只是政策审批的截止日期,也就是说在2008年底已经完成审批的企业,将按照计划继续完成,而有些尚未申报的企业,今后将无法享受相关的优惠条件。

所谓的优惠政策,是指859号文件中提到允许把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用于职工的经济补偿,同时对于录用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改制单位,国家将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这些政策将使分流职工的权益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王志钢评价说,这个优惠政策解决了大部分辅业职工的分离问题。“往后,具体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会有一些适当的扶助。不过对于整体而言,政策优惠已经结束。眼下没有上报计划的企业,就说明他们自己能够消化这部分改革成本。”

主业,再主业

2002年下发的859号文件,开始引导企业往 “主业为王”的道路上发展,而此前,国有企业的主导模式则是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 “大而全,小而全”的企业模式。

祝波善评价说,859号文件实际上扭转了中国上世纪90年代开始非常可怕的一种趋势。“原来的改革都是国企里拿出一块好的进行改革,称之为‘小船出海,大船搁浅’,国家的负担越来越重,而主辅分离的改革真正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2003年,国资委成立,央企主业概念被明确界定为:“主业是指由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的并经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主要经营业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主业辅业之间的界定还是有很大的一片模糊地带。

“什么叫主业,什么叫辅业,不同的企业,不同的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都有区别。例如有些企业的后勤部门可以定位为主业,也可以定位为辅业。”王志钢表示。

2004年,为更快推动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国资委选择中石油、中石化、东风汽车这三家辅业资产超过企业资产总量50%的企业进行试点,强力推进主辅分离,并于当年基本完成了三家企业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共有854个中小学和公检法机构、9.4万名职工与企业分离,每年为企业减负40多亿元。

也是在同一年,国资委开始对央企的主业进行进一步明确,先后8次公布央企主业名单。截至目前,国资委共公布了153家央企的主营业务。而此时,央企主辅分离的工作也渐入尾声。根据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03年至2006年,央企主营业务收入由4.47万亿元增加到8.14万亿元,增长81.9%;实现利润由3006亿元增加到7547亿元,增长151.1%。中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千亿元的有21家,利润超过百亿元的有13家,分别比2003年增加12家和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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