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调高
网络版专稿 记者 邓美玲 据新华网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0月21日联合发出通知,中国将从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同时,将从2008年11月1日起再次调整纺织品服装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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