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三条途径安置成品油税费改革人员
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 韦承武 1月7日,交通部称,成品油税费改革所涉人员将通过交通运输行业内部转岗、税务部门接受、地方政府统筹协调三条途径安置。
交通部发言人何建忠表示,交通运输部将按照这个总原则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他还指出,养路费应征税通过消费税返还后,资金的属性、使用、预算程序、后续资金功能均保持不变。他认为,依靠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外资等多种融资渠道,能够满足公路建设与养护的需要。
据了解,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包括养路费稽征、二级路收费等部门将会因为取消相应相关的收费项目而撤销,进而影响到其编制内30万员工的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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