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财政拨付198亿元新农合补助资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韦承武 据财政部新闻办公室4月15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近日,中央财政预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98亿元,对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补助。
消息称这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中央财政下拨的第一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为确保参合农民及时报销医药费用,中央财政要求各地结合本地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尽快分配下达,同时切实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安全。
目前新农合政策规定,09年开始中央政府补助农民每人每年40元,地方政府每人每年补助40元,农民自己交20元。至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具体缴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此前透露,目前全国13.2亿人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已达11.3亿人,其中新农合参保人数8.15亿人,占了近80%。而新医改意见明确指出,3年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均达到90%以上。
据财政部介绍,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50%以上的地级城市。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并对东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地方财政也提高了补助标准。预计全年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833.6亿元,增长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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