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诊报销解禁 北京市职工医保上限升至27万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婷 2010年开始,北京市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报销比例以及住院最高报销限额都将上调。同时,北京市各类医保都将对门诊报销全面“解禁”。
9月16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医疗保险新闻座谈会发布了明年医保的种种“利好消息”,包括对医保基本药品目录进行调整,将多项乙类药品纳入甲类之列以及包括支架等在内的贵重医用材料报销比例进行调整等等。
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将调整在职医保最高报销限额。按照全国医改的要求,最高报销限额应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倍左右,以此核算北京市情况,封顶线应为27万元左右。与目前的17万元相比,预计提升10万元左右。据统计,截至8月,北京市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人员达到911万人,其中退休人员达到189万人。
同时,2010年,在职职工医保的门诊报销比例将提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今年将出台城镇居民中剩下的“一小”和无业居民中残疾人门诊报销办法,明年上半年开始实施。届时,本市将在全国率先全部医保放开门诊报销。
据介绍,上述两类医保的门诊报销依然遵循“一老”门诊报销原则:一是须连续参保,二是社区首诊或经社区转诊,否则不享门诊报销待遇。其中,“一小”大病医保,2009至2010学年度不增加学生儿童的个人缴费。今后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一小”大病医保基金运行情况,适当调整筹资标准。对于无业居民中残疾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则不增加个人缴费,所需资金完全由政府投入,待遇标准将参照“一老”的报销标准。同时其7万元的住院最高报销额度也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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