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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50亿元力保甲流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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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5
张然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然 今年4月以来,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爆发,中国政府随即出台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求和十项措施。其中,中央财政设立50亿元防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甲流防控工作,并要求地方各级财政调整预算,设立专款。

据人民网报道,在严堵输入方面,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中国内地输入性甲流病例,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6亿元,用于质检部门、民航、公安等防控第一线部门,购置包括体温检测设备、消毒设备、防护用品及检验检疫设备等防控物资。

在疫情监测方面,为实现流感监测网络在全国地市级的全面覆盖,中央财政分两批补助地方卫生部门3.01亿元,将原有的63家实验室、197家哨点医院分别扩增至411家和556家。同时,拨付给农业部0.31亿元,用于动物疫情监测、应急物资储备、疫苗研制评价等工作;拨付卫生部0.63亿元,用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置甲型H1N1流感检测必要的检测设备、对甲型H1N1流感标本进行大规模核酸快速检测、病毒分离培养、病毒基因变异分析、耐药性监测等必要的耗材试剂配置等。

在疫苗和抗病毒药物的研制生产方面,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0.85亿元,用于疫苗、抗病毒药品以及临床治疗器械储备。

与此同时,地方财政部门也纷纷加大甲流防控的投入力度。据人民网报道,截至目前,北京市各级财政部门共安排甲感防控资金8亿多元,河北省财政厅安排4000多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安排4395万元,用于甲感防控资金。

根据卫生部的通报,截止10月12日,我国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累计报告23766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已治愈21342例。重症病例累计16例,已治愈10例。死亡病例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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