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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宪法”周年盘点 反垄断踯躅前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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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1
王毕强

经济观察报 记者 王毕强 “不能对反垄断法给予太大的希望”,周泽在取得他的“胜利”之后显得很平静。

10月23日,周泽和中国移动在北京市二中院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周泽同意撤诉,中国移动则同意将周泽的移动通信服务改成不收“月租费”的移动通信服务并补偿1000元的“奖励费”。

这是自去年8月1日 《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内企业被诉垄断案件中,原告获取补偿的首例案件。

没有结果的官司

“我起诉的目的达到了。”周泽说,法官能够推动双方和解,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认同了他的主张。

尽管这么说,对于专家们的看法,周泽是认同的。他说之所以同意和解,就是清楚官司如果坚持打下去,法官根本就不可能判他胜诉。

周泽是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他以《反垄断法》为据,对中国移动提起了反垄断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中国移动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行向全球通用户每月收取 “月租费”的侵权行为,并退还近两年向他本人收取的“月租费”。

10月23日,此案和解之后,社会舆论乐观地预计这将会引发对垄断企业的诉讼潮。

对此,熟知反垄断法律程序的专家们表示,“尽管地球人都知道中国移动是垄断企业,但由于《反垄断法》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普通消费者连让法院接受他们起诉的基本证据都无法取得”。

一部难以执行的法律

立案难、开庭难、取证难、审判难……另一位律师李方平在谈到他所打的一系列反垄断诉讼时,一连用了几个“难”字。

去年《反垄断法》实施的当天,他就起诉中国网通的宽带服务涉嫌垄断。但直到社会舆论广泛介入之后,才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天津开会研究决定,由北京市二中院受理这件全国第一起起诉垄断企业的案件。

时至今日,虽然已经开过六七次庭,案子仍然没有结果。

“被诉企业只要以这是商业秘密为由,就可以堵死我们所有的起诉要求,很多证据就连法官都不能看。”李方平说。

反垄断法律专家们对这类由律师起诉的公益性诉讼,在肯定其积极性的同时,更多认为反垄断法的执行,难在体制。有专家主张应该由政府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担当起反垄断诉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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