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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最大腐败“于兵案”开审 受害方旁听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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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
2010-02-04
杨阳 潘爱娟
“于兵案”

2005年6月,为了阻止竞争对手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主动防御软件上市,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对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等人进行巨额贿赂,通过制造假案,阻止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上市。网监处曾以涉嫌“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为由,对微点公司副总田亚葵刑事拘留11个月。

2008年7月,北京市纪委接到实名举报,反映于兵等人存在徇私枉法等问题。市纪委成立专案组对于兵等人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008年9月18日,于兵在南非被抓捕归案。据悉,于兵贪污、受贿数额高达千万元,为北京公安系统近年来曝出的最大腐败案件。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杨阳 实习记者 潘爱娟 2月4日,上午9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二厅公开审理了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腐败案。于兵被告罪名包括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罪,涉案金额1400万元,是北京市公安系统近年最大腐败案。当天,案中受害方之一田亚葵及多家媒体记者因要求旁听受阻,在庭外守候多时。

本案中,于兵被指控收受杀毒软件公司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星)的巨额贿赂,安排手下获取虚假证明,诬陷跳槽到其他公司的原瑞星高官田亚葵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罪,导致后者被羁押11个月。

有关“于兵案”的细节,在近日召开的北京两会上,在北京市检察院提交的工作报告中首次公开披露。此案的另外两个涉案人员之一张鹏云,系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原副科长,此前已经因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悉,于兵所受1400万元贿赂中,有420万元来自著名网络安全公司瑞星。

2月4日上午9点,“于兵案”一审的公开审理照常进行,案件受害者之一、微点公司副总田亚葵,及10多家媒体均在现场等候登记旁听。但法院传达室人员最后以“旁听名额都已被预约”理由拒绝进入。

早晨8点25分左右,等待旁听的案件相关受害人田亚葵及多家媒体记者,已聚集在一中院的传达室,准备申请旁听名额。

8点30分,法院上班时间刚到,便告知众人,需等待刑事审判第二庭的书记员前来叫号、带领大家进入二庭。因为旁听人员需经过安检等程序,8点35分,众人再次询问第一中院传达室2号窗口工作人员关于进场事宜,对方却告知“旁听证已经发完了。”

一直守在“办理进门手续”窗口的媒体人员和田亚葵对这一解释提出疑义,并称此前5分钟内,未见有人来领取该案的旁听证。工作人员也无法对该案“旁听证”的发放对象作出说明,双方僵持不下。2号窗口工作人员一直以“在跟上级沟通”、“那是上面的事,与我工作无关”为由,拒绝给等待旁听的人员一个合法解释。

直到10点左右,2号窗口工作人员对众人的最终解释为“刑事审判第二庭的旁听证已经都预约完了。”

受害者旁听受阻等待多个小时后,于下午13点左右,经过艰苦的交涉,微点公司有两人获准进入法庭听审,其中一人系微点公司创始人刘旭的弟弟刘清,另一名系刘旭的夫人张金玉。

官方针对上午拒绝相关人士进入法庭听审一事的解释是,凡是以前做过笔录的都不能进入法庭旁听。

“旁听制度”相关资料:

1998年6月10日,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宣布,“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可持身份证自由旁听任何一件公开审理的案件”,这是我国法院第一次向公众作出自由旁听庭审的承诺。

2007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办案过程中涉及当事人或案外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法律没有规定办理程序的,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灵活、方便的听证机制,举行听证。” 这是我国目前少有的对庭审旁听制度的司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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