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大火案今开审 大多记者未获准旁听
张晓晖 张然
11:06
201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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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 张然 3月23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央视大火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审,包括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在内的21名涉案嫌疑人在法庭集体露面。

经济观察网记者来到法院门口,发现在场的媒体均未获得旁听证,法院工作人员告知,已无座位。但记者随后以其他方式进入法院内部时,在第二法庭门口张望却发觉仍然有很多空位,但值守在第二法庭门口的法警未允许记者入内旁听。

央视大火案第一被告人徐威的辩护律师为康达律师所的高子程和安东艳。高子程在法院门口对经济观察网记者透露,检方指控的罪名只有一项,为危险品肇事罪。高子程并没有透露他的辩护思路和更多的内容。

进行庭审的第二法庭本应能容纳约200人左右旁听。根据我国法律,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未成年人等6类案件,可不公开开庭审理。而央视大火案,依法不属于上述6类案件,普通公民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可进行旁听。

但当记者试图靠近第二法庭门口的时候,遭到了法警的驱赶。很多被告人家属亦未获准进入法庭旁听。徐威的家属也没有参加旁听。

据悉,此次涉案的21名被告人及其家属一共聘请了33名辩护律师。其中,第一被告徐威的辩护律师高子程曾担任重庆“涉黑律师”李庄案的代理律师。

央视大火案发生于2009年2月9日,央视新址北配楼着火,在救援过程中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亿余元。

就本案的庭审进展,经济观察网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背景资料:部分被公诉人员名单

徐威  央视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决定在央视新址施工区内燃放烟花

王世荣  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点燃烟花

高宏  央视国金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作为新址办下设安全生产监督组组长,知道新址办在央视工地组织燃放烟花,却未加以阻止

邓炯慧 央视新址办综合业务处副处长,受徐威指派负责元宵节活动的筹办工作

戴剑霄 央视国金公司安保主管,受邓炯慧指令落实活动当晚的防火措施

胡德斌 央视新址办工程处副处长,奉命通知承建方协助燃放

耿晓卫 央视新址办技术处副处长,参与了确定燃放地点等工作

沙鹏 为徐威联系烟花公司的北京大新恒太传媒公司总经理

李小华 设计烟花燃放的清华同方政务系统科技公司副总经理

刘发国 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公司股东,同时被诉的还有1名技术员

唐智勇 将烟花由浏阳运至河北的浏阳三和物流公司法人代表,1名押运员同时被诉

刘桂兰 提供烟花转运仓库的河北永清县供销社鞭炮日杂经销处经理

宋哲元 等3名无业人员最终将烟花运进央视工地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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