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企垄断行业
韦承武
15:45
20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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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韦承武 据新华网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个会议确定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四大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鼓励民间投资进入交通、电信、能源等国企垄断行业,但有经济学家指出这一政策其实“并无新意”。

四项政策包括:

一是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

二是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攻关,帮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三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

四是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和指导,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对于这四项举措,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经济学博士马光远认为“并无多少新意”。会议提出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这些内容早在2005年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非公36条”)中就曾详细列举过。

马光远称,“非公36条”问世5年来,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基本处于空转的状态。

他举例说明了“非公36条”空转的状态,截至2008年,我国私营控股投资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占13.6%,金融业占9.6%,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占7.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7.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占6.6%。

而2009年,“四万亿投资计划”更是成为民营经济“失去的一年”,大量的信贷、资源、项目,绝大部分给了国字号的企业,各地国字号“地王”崛起和一些地方通过重组整合等手段,将民营资本逐出。

马光远表示,在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低效率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即使在2009年,非公经济无论在效率,还是就业的贡献上,依然优于国企。2009年中央企业利润虽然高达近8000亿元,但如果分析这些利润的来源和分布,就会发现,赚钱的绝大多数都是垄断企业,一般竞争领域的要么不赚钱,要么产能过剩。

而对于促进对于非公经济的发展,马光远认为无需出台新的政策,而应该检讨这几年来我们在非公经济政策方面为什么执行力如此不尽如人意。“将‘非公36条’真正贯彻落实,比出任何政策都有利于非公经济的发展。”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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