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二号上半年挂牌 国资管理准三层架构成形(2)
康怡 罗坪
07:31
20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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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央企的人都知道,在谈及126家央企时,经常会自然而然的将它们分为两个阵营,一个是53家大型骨干型央企,它们几乎都涉及经济发展的重大命脉、关系国计民生,而且它们的高层任免是中组部掌握的;另外一个阵营则是剩下的数十家央企中的“小不点儿”。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上述第一阵营中的央企将与“中投二号”无缘。消息人士表示,国资委对它们的监管方式将向国资委直接持股方向发展。

“大鱼和小鱼的养法将开始变得不一样。”上述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小鱼就让资产经营公司去养,国资委管好资产管理公司就可以了;大鱼则要由国资委直接养,国资委直接掌控的央企更加集中,管理幅度也会缩小。”

其实这一条路,在国资委成立之初就已经明确。当时,时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的陈清泰就指出,国资委对未来央企的监管手段应该分两种,在某些特殊行业,承担或部分承担公共责任的特殊公司,国资委应直接持股、控股或独资经营;而对竞争性公司,则应以赢利为目标,由“管企业”,逐步转换为“运营资本”,追求投资回报。

不过,国资委要直接持股这些“大鱼”,能否行得通?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的特设监管机构,还保有多种行政性职能。一旦成为股权多元化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国资委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并转变角色,为此不少市场人士建议通过“中投二号”来代理国资委持有上述大型企业的股份。

对此,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这种做法在地、市一级有可能实现,但是到了省一级就很难再推动了,更别说中央一级了。“因为这些大鱼的体量太大,至少现阶段交给资产管理公司养不现实,也很难实现。”他表示。

不过,他透露说,“中投二号”未来也不排除有从一个资金经营平台变成一个持股人的可能性,例如对于保持绝对控股的央企,国资委可以持有31%的股份,“中投二号”持有2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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