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451.81万资金长期闲置未清理
16:42
201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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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法制办)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办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法制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法制办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6235.76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5560.36万元;法制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904.7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31.04万元。

本次审计法制办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6235.7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2361.8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2960.2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法制办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代编代报所属事业单位预算531.11万元。

法制办在编制2009年度部门预算时,代编所属信息中心、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3家二级预算单位预算共计531.11万元。

(二)项目预算360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

2009年,法制办未将项目预算360万元细化到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所属单位,而是全部编列在办本级预算中。

(三)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净结余451.81万元长期闲置未清理。

至2009年底,法制办2001年至2003年形成的基本建设资金净结余451.81万元,长期闲置未清理。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信息中心将其以前年度未纳入法定账户核算的资金结余284.42万元转入了机关服务中心的账户,仍未纳入本单位预决算统一管理。

2.2009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清理在往来科目核算的代管经费734.50万元,致使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

3.至2009年底,所属中国法制出版社以前年度按出版书籍总码洋36%至70%的比例在成本中计提的劳务费,尚有2960.22万元挂账未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代编代报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逐级编报支出预算,规范部门预算编报工作;对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对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净结余未清理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需改变资金用途报财政部审批;对信息中心部分收入未纳入本单位预决算统一管理的问题,要求将该项资金纳入本单位预决算统一管理,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机关服务中心未及时清理代管经费的问题,要求将该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中国法制出版社多计提劳务费并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责成该社据实核算成本费用,调整相关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法制办应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报,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力。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法制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法制办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代编代报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和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的问题,正在研究采取措施解决;对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净结余未清理的问题,已向财政部报告清理;对信息中心收入未纳入本单位预决算统一管理的问题,该中心单独设立的账户已取消;对机关服务中心未清理代管经费的问题,将在编制今年预算中统筹解决;对中国法制出版社多计提劳务费并长期挂账的问题,已要求该社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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