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邮政局(以下简称邮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邮政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邮政局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报不完整。
邮政局在编报预决算时,未将机关服务中心、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和北京邮电疗养院等3个所属事业单位纳入编报范围。2009年,这3家单位收入5233.02万元、支出4779.56万元。
(二)接受虚假发票报账139.30万元。
2007年12月至2010年2月,邮政局及所属北京国邮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北京九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7张发票并据以入账。经鉴定,上述发票为虚假发票,涉及金额139.30万元,其中2009年70.3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门预决算编报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将所属3家事业单位纳入预决算编报范围;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加强对财务报账凭证的审核,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合法。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邮政局应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编报工作,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邮政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纠正和整改,已要求北京九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7张虚假发票全部予以更换。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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