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 1.7 914亿元
09:07
20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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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总行和23个分支机构,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民银行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行本级和上海总部、9个分行、2个营业管理部、20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和5个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人民银行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了财会体系建设,加大了对分支机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列支工资性支出及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 17 914.45万元。

2009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23家分支机构在公用经费和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工资性支出16 870.59万元;昆明中心支行等8家分支机构提高开支标准或以购物卡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1043.86万元。

(二)部分收支核算不够准确。

2009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22家分支机构财务收支核算不够准确,其中少计收入8463.99万元、少计支出173.35万元、多计支出632.44万元。

(三)有9488.13万元资金和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2009年,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等7家分支机构通过多计支出、少计收入等方式,将4619.47万元放在法定账簿外核算;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4家分支机构的4868.66万元固定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内核算。

(四)结余资金22388.55万元核算和管理不合规。

至2009年底,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5家分支机构基建结余资金10 475.15万元、杭州分行等3家分支机构的其他结余资金11 913.4万元,会计核算和管理不合规。

(五)接受虚假发票报账257.96万元。

成都分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分支机构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部分虚假发票,报账金额合计257.96万元。

此外,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等部分分支机构还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固定资产被所属单位无偿使用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列支工资性支出及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要求根据规定予以纠正,并调整账目;对少计和多计收支等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账目;对账外资金和资产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账目,纳入账内核算管理;对结余资金管理和核算不合规以及虚假发票等问题,要求将有关资金纳入预算,调整账目,并严格发票审核工作;对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确保各项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强化基建和专项支出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高度重视,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扩大范围列支工资性支出及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财务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拟商财政部解决,并调整账目;对账外资金和资产的问题,已并入账内核算管理。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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