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资本项目审批权再次下放
胡家源
09:08
20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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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家源 时隔一年,资本项目外汇审批权再次松动。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6月29日晚发文,下放10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至分局、支局或银行,下放的审批权涉及境内企业境外放款超过规定比例和金额的个案等,文件将自7月1日起实施。

审批权限由总局下放至分局的业务包括:境内企业境外放款超过规定比例和金额的个案;符合现行法规确定的资本项目管理原则、但相关文件和业务操作规程中无明确规定的个案;境内中资企业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的核定。

由各地分局下放至下级支局的审批权包括: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开立、变更、注销和资金划转的核准;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外汇资金托管及结算专用外汇账户开立、变更、注销和资金划转、结汇的核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资金付汇及资金汇回入账核准;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调回及结汇的核准。

外汇指定银行可直接办理的业务包括:外资参股非保险、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方利润购付汇的核准;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从境内支付境外上市费用汇出的核准。

企业在办理涉及资本项目购汇的业务时,可不再提交“最近5个工作日的人民币账户对账单”。

外管局上一次下放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是在去年5月,包括外企资本金账户异地开户、境内机构对外提供担保、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及证券项目下部分市场退出类等十项业务,被从总局下放至分局。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原国家外管局官员陈炳才表示,除特殊情况外,总局的具体审批业务,应不断收缩。外汇业务的审批权不断向基层倾斜,是大方向。审批权力向基层靠拢后,审批流程将得到简化。

业内人士认为,外汇审批权的数次放松,是对未来资本交易及兑汇环节开放的准备工作。从长远看反映了外汇市场监管放开的趋势,也反映出监管层对当下国际资本流动平稳的基本判断,即热钱流进流出的总量大体平衡。

据了解,虽然外管局审批权力下放,但是仍会实行总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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