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条”或将重上“马拉松”征程
张向东
2010-07-28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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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向东 7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对各项政策措施实施的各部门和地方工作分工进行了细化,并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

业内对此反应平淡,他们担心这个细节政策制定涉及更多部委和机构的新36条,会重演2006年非公36条的旧路。

全国工商联的人士对本网表示,分工通知的出台,仅仅意味着具体政策推动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等领域的开始,这份通知只是在告诉大家,具体的细则会涉及哪些内容,由哪些部门负责而已。

上述人士称,“如果要按照新36条的内容和具体的分工,要等这些细则全部出台,并且具有实际的操作性,恐怕民营企业需要等待很长的时间”。

今年5月1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是为新36条。这一度被认为是继5年前国务院发布“非公36条”之后,政府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开民企在一些领域投资“玻璃门”的突破性举措。

2005年年初,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36条),此后,包括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国土部、银监会等在内的相关部委,整整花了几年的时间,来研究这份文件的具体细则。

据了解,2005年非公36条出台后,国务院曾经将这份文件具体拆分成37个具体细则,由将近二十个部委和机构负责起草。不过,直到目前,外界都还不知道这些由“非公36条”分解而来的细则,究竟是否已经出台完毕。而相关部委亦没有给出相关的解释。

全国工商联人士称,新36条的工作分解后,相关部委将会根据分工,分别研究相关的措施,并向相关行业企业和机构代表征求意见。这会是一个逐步出台的过程。

根据新36条及其工作分工,今后国务院将出台相关细则措施,以推动民营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领域,也将在电信、电力、石化等垄断行业为民营资本的进入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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