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设立国际贸易谈判代表的三大意义
张斌
2010-08-17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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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斌 8月1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具体解释说明了国际贸易谈判代表设立的三大意义。

根据国务院授权,国际贸易谈判代表的职责是负责对外经济贸易领域的重大多、双边谈判工作,协调国内谈判立场并签署有关文件。国际贸易谈判代表由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担任。

姚坚说设立国际贸易谈判代表主要有三大意义:一是表明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参与全球经济的信心,2009年中国国际贸易已经占全球份额的9.5%,中国怎样参与全球贸易,需要有一个机构统一进行协调;二是国际经贸谈判活动日益增加,特别是以欧美为代表的全球自贸区谈判在过去几年大幅增加。在此背景下,国家贸易谈判代表的设立显得更为重要;三是维护中国企业在海外贸易、投资活动的正当权益。

姚坚透露,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的相关细则正在制定之中,将很快运行。

此前,姚坚8月11日的宣布,商务部将重新设立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此前中国曾设立过该组织,该机构在2005年成功解决中国与美欧纺织品贸易争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后在2008年暂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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