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死10人以上 煤矿矿长将终身免职
胡家源 张然
2010-11-03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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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家源 张然 据媒体报道,日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就《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征求意见。《规定》中要求,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且终身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规定》指出,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9人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2人责任事故的矿长,暂扣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煤矿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9人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各产煤省、自治区等在11月15日前就《规定》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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